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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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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华一公路提质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者:admins 发布时间:2019-06-10 16:23:50 阅读:912次 【字体: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容县华一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已由华容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投审[2019]47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华容县交通运输局以华交复[2019]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华容县交通项目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岳阳惠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全额出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华容县交通项目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华容县华一公路提质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华容县三封寺镇境内

2.3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2.3.1本项目建设规模为:项目总投资1978万元,其中建安费的结算价格,以华容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工程量清单评审的价格(价格下浮比例以常务副县长签定的下浮比例为准)包干结算,检测等服务费用另行支付。本项目拟对华一公路进行提质改造(不新征地、不拓宽),总改建总长度4.385千米,起始于三封寺镇G353(原S306),止于华一水库管埋处,建设内容包括两组自来水管网转迁、桥涵工程、路基硬化、路面黑化、公路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项,该工程定义为四级公路标准,路幅宽6.5米,路面宽度5.5m,土路肩宽2×0.5m,路面为沥青混凝土结构。

 2.3.2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勘察、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4 工期要求:设计施工周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设计: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30天(日历天)之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5 质量要求:

设计: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且不得低于初步设计的指标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或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施工:符合《公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和国令第662号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2.7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2.8 本项目为分阶段性实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6月至今至少具有1个≥5km的四级或四级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附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相关复印件);投标人2014年6月至今至少具有1个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类似工程”系指≥5km的四级或四级以上公路工程),类似工程业绩查验以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

3.1.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总工须具备路桥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且均无在建工程。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报名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原件及个人查询社保网址及密码。

3.1.4 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报名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原件及个人查询社保网址及密码。

3.1.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3.1.6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中的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应小于或等于3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组成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不得为原初步设计单位、初步设计附属单位或二级单位、施工监理单位。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招标人不接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年~最近第一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施工企业报名。凡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在2016年至今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在全国各级政府或各级主管部门网上公示围标串标等不良行为的企业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即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3.5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制度。投标人请于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1417时00分(北京时间),自主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上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2.投标人须先登陆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本,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本项目只有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yueyang.gov.cn)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才有资格生成保证金子账号,缴纳保证金。

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获取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9年6月17日9时00分,集中地点:华容县交通项目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华容县华容大道南路80号),交通工具自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8月12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西南角丘山大厦)。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拾玖万元整(¥390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9年8月912:00前(北京时间),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咨询电话:0730-2966626)

6.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号: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具有投标资格有意参加投标的,须在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1417时00分前获取该子账号)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登录”(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6.4 CA数字证书办理

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庙坡碧玉湾(南门)43号门面,电话:0730-8181828。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参照国家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模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址上发布。

9.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华容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容县交通项目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华容县华容大道南路80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186073011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五楼     

联系人:陈红、陈钠、曹海涛

联系方式:0730-8213568

12.附录: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勘察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3、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施工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公路工程施工总承级资质

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设计及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

 

财 务 要 求

近三年(2016-2018)平均年收入300万元(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

注:1、投标文件中“财务状况表”后应附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2、所有财务报表均应提供加盖了出具该报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公章或审计专用章的扫描件。

3、投标文件中同时附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设计业绩最低条件)

 

设 计 业 绩 要 求

1、投标人2014年6月至今具有1个≥5km的四级或四级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附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复印件)。

注:1.招标人特别提醒: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其所参与招标类别的业绩要求予以填报,确保相关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投标人必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表格应填写具体工程量信息满足上表要求的若干类似工程项目并标明序号(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不作为评审依据)。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4.投标人须在《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备注中说明投标人承担的具体设计任务,是独立完成还是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或成员单位、或分包人设计(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完成的业绩必须在该业绩中承担设计任务)。

5.设计业绩计算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

6.若投标人提供国外业绩,则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所属省级商务厅(局)颁发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中国驻项目所在国大使馆具有相应职责的部门报备登记的有关业绩证明材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施工业绩最低条件)

施 工 业 绩 要 求

投标人2014年6月至今具有1个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类似工程”系指≥5km的四级或四级以上公路工程),类似工程业绩查验以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

注:1.招标人特别提醒: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其所参与招标类别的业绩要求予以填报,确保相关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投标人必须填写《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表格应填写具体工程量信息满足上表要求的若干类似工程项目,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不作为评审依据)。

3. 投标人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符合投标人附录1-4施工业绩的规定。

4.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必须附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与项目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若交工验收证书的主要工程量信息不能满足附录4施工业绩要求的信息时,必须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分包业绩证明由原承包人和原发包人共同出具。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6.投标人须在《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备注中说明投标人承担的具体施工任务,是独立施工还是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或成员单位、或分包人施工(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完成的业绩必须在该业绩中承担施工任务),并说明投标人提供的该业绩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的链接网址。

7.施工业绩计算以项目交工证书签发日期或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日期为准。

8.若投标人提供国外业绩,则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所属省级商务厅(局)颁发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中国驻项目所在国大使馆具有相应职责的部门报备登记的有关业绩证明材料。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信 誉 要 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3)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14)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内。

(15)发生安全事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或吊销。

(16)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一年(2018年度)D级、最近连续两年(20172018年度)评为C级、最近连续三年(20162018年度)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

(17)与初步设计单位、监理人(设计监理人)有隶属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的。

(1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利益相关企业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

注:以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或本次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为准。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条件)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

1

相关证件

 

1、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路桥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

2、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B类)。

注:

1、投标人必须提供《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表后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上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不得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且未被取消资格。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证件均应采用清晰彩色影印件。

2、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人员不作为评审依据。

3、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设计负责人最低条件)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设计负责人

1

相关证件

公路工程相关专中级工程师职称

 

 

注:

1、投标人必须提供《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资历表》,表后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上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不得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且未被取消资格。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证件均应采用清晰彩色影印件。

2、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人员不作为评审依据。

3、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4、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


附录8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总工最低条件)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总工

1

相关

证件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

2、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B类)。

 

注:

1、投标人必须提供《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表后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上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拟委任的项目总工不得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且未被取消资格。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证件均应采用清晰彩色影印件。

2、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人员不作为评审依据。

3、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4、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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