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定位:竭诚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企业使命:为项目创造价值,为客户追求卓越,为员工增进福祉
服务宗旨:公正 专业 科学 诚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31江华香草源至水口公路改建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永发改审(202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华湘水路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省补助资金和江华县政府筹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华湘水路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跟踪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南省永州市江华县境内。
2.2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项目起点江华县香草源河口与香草源景区公路交叉口,顺接规划S231蓝山县新圩镇至江华县水口镇省道路网工程项目(原X081,桩号: K63+500;原S231桩号:K101+467),终点止于水口镇高滩村水口大桥,与S349(S349桩号:K43+754;原S231桩号:K139+447)以平面交叉相接,沿线经过的主要控制点为香草河口、庙子源村、欧菜坪村、湘江乡、桐冲口村、山门村、水口镇高滩村;主线全长25.057公里,按二 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局部困难路段30公里/小时)公里/小时建设,路基宽 8.5 米,路面宽 7.0 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Ⅰ或Ⅱ)级。现对该项目KO+000-K7+700、K8+500-K19+100、K20+000-K25+067三个路段(含断链),共23.357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40公里/小时;K7+700-K8+500、K19+100-K20+000两路段,共1.7公里,路线平纵面指标难以满足二级公路技术标准,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30公里/小时(桩号范围)的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隧道工程(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房建、机电工程)跟踪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咨询服务招标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其标段划分及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标段号 |
桩号 |
长度(km) |
招标范围 |
/ |
K0+000-K25+067 |
25.057 (含断链) |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基本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管理办法》交财审发(2023)8号第十三条内容: (1)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用地(用海)、环保、施工及消防等事项是否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或备案。 (2)征地拆迁范围是否合规,补偿标准是否合法合规,补偿金额计算是否准确。委托地方政府承担征地拆迁工作的,是否签订协议并有效执行。 (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及设备采购等事项是否进行了招标投标,招标投标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涉及政府采购事项是否按规定程序组织采购。招标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依法落实招标自主权,招标文件编制和发布是否规范,招标人代表条件和行为是否规范,评标报告审查是否严格。 (4)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及设备采购等事项是否按规定签订合同,合同形式是否符合要求,内容是否完备,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是否得到全面履行。价格、质量、进度等是否符合合同条款规定。有无支解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 (5)材料、设备等是否按设计要求和合同规定进行采购,验收、保管、使用、维护和结余处理等是否合规、有效。 (6)工程计量是否真实合法。工程价款支付是否严格按合同条款办理,有无超计量支付。工程结算手续是否齐全。工程暂估价的确定是否规范。 (7)项目原合同外新增工程是否合规。 (8)材料价格调整是否符合规定和合同约定,是否履行相关程序。调整材料数量、价格、交工时间、每期计量金额是否准确。 (9)是否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内容实施,有无超标准、超规模、超概(预)算建设现象。概算调整是否履行规定程序。是否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实际工程量与图纸是否相符。 (10)工程质量是否验收合格。有无因设计失误、监理履职不到位、施工管理控制不严等造成损失浪费、进度滞后、质量隐患等问题。工程进度是否按计划完成、是否存在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现象、是否未按规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生产费用。 (11)设计变更、建设内容变更等事项,变更理由是否真实合理,变更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履行规定程序。 (12)尾工工程及预留费用是否真实,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控制在概算确定的范围内,尾工工程投资比例是否符合规定。预留费用的金额和比例是否合理,是否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3)项目是否按规定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是否有效执行。 (14)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是否存在长期未整改、整改不到位、虚假整改等问题。 (15)档案管理是否合法合规。 (16)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2.2 其他需要重点审计的内容: (1)及时核实隐蔽、交叉、临时工程等完工后无法再行核查的工程实施情况。审计组进点后可以通过现场勘察、巡查、测量、试验、抽查等方法对隐蔽工程施工量进行全过程现场审计监督、认可。应做好现场记录和取证工作,对关键部位需拍下照片或影像作为证据。资料和证据要整理清楚,以备事后核查、签认。 对于重要隐蔽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单位应在工程隐蔽之前告知审计组,审计组成员可进行必要的检查,重点关注其真实性以及是否按设计规范、设计要求完成。 (2)及时审核特殊材料和工艺的费用。对新材料、无价材料、新工艺的性能、价格、消耗量等进行核实,作为审核结算依据的基础资料。 (3)及时核实工程变更情况。应掌握工程变更内容和过程,分清变更性质和责任方(分为设计变更、建设单位要求或施工单位提出),重点对施工单位提出变更的必要性进行审核。及时对建设单位变更审批程序、变更费用审核情况进行监督审核。 (4)及时审核补充合同情况。掌握补充合同签订原因和过程,审查补充合同的合理性,分析补充合同价格水平和合同条款的明确性、严密性。 (5)工程结算审计。①中间结算(含跨年)检查工程形象进度的工程量,施工产值和预算成本是否正确、真实、本期应结工程价款净值是否与本期实际完成的施工产值或结算价值,扣除预收工程款、抵扣备料款、甲方材料款以及其他应扣款后的余额相符;②竣工结算,应审查竣工质量验收、竣工决算的合规性,未完部分尾工预提费用的合理性以及双方经济往来是否清楚,有无违反结算纪律行为。 审计组应要求被审计单位在上报工程结算的同时,必须附相关的合同、招投标文件、协议、会议纪要、工程图纸、设计变更、签证、工程量计算、单价测算、工料分析单等资料。根据审计需要做好必要的现场文字记录和影像记录。 |
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自本项目合同生效起至项目完全竣工结算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5年(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1个及以上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建安费不低于人民币2.61亿元)跟踪审计服务(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成果证明关键页,提供合同的以合同签订日为准,提供成果证明的以成果证明时间为准)业绩。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注册证书或公路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审计工程师和审计员),审计工程师(2人)需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注册证书或公路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审计员需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一/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注册证书或公路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注:相关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完善、公开本单位信息,并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
5.2 办理完成CA数字认证后,请于2024年8月16日时至2024年9月6日9时3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完成报名。
5.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按规定从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江华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的监督,联系方式:黄熠 07462332403 。
10.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叁万元人民币。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账户转入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账户。招标人不接受以
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收取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获取
开户银行:自动获取
帐户名称:自动获取
帐号:自动获取(注意:每次每个标段账号随机生成)
a、请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前转入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以到帐时间
为准。
b、投标保证金退还时一律以银行转帐方式退回,不退现金。中标和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
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均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予以退还。
c、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事宜请与天博(中国)体育·官方网站(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联
系,电话:0731-84447300转2357。联系人:蒋妹、周建平、文婧、王学海。
形式二:保函(电子保函、纸质保函)/担保/保险
担保金额:叁万元人民币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保函的:自行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申请电子保函(请相关单位和
个人根据需求,自行下载学习《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华湘水路桥有限公司
地址: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香樟路1号
联系人:聂俊杰
联系电话:18975123455
(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天博(中国)体育·官方网站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王学海(项目负责人)、蒋妹、周建平、文婧
电话:0731-84447300转2357,15581600098
(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近5年(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1个及以上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建安费不低于人民币2.61亿元)跟踪审计服务(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成果证明关键页,提供合同的以合同签订日为准,提供成果证明的以成果证明时间为准) |
信 誉 要 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5)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或水运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6)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8)经湖南省各级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认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或列为失信行为黑名单的;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人民法院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依法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11)被司法机关依法认定有行贿、受贿、串通投标等有关犯罪行为的.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注册证书或公路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审计工程师 |
2 |
需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注册证书或公路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
审计员 |
1 |
需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一/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注册证书或公路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
资料员 |
1 |
|
|
|
|
附件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咨询服务期限、服务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及环保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等);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 (8)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0)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4)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咨询服务费用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 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25 分(25~35 分) 主要人员: 25 分(25~40 分) 技术能力: 0 分(0 5 分) 业绩: 15 分(10~25 分) 履约信誉: 5 分(5~ 10 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3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方案一: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3名(若不足3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方案二: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1-下浮系数) 下浮系数将从1%~5%中选取5个数,步距不小于0.5%,设置等差数列,并在开标时随机抽取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 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 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25分 |
咨询方案和措施 |
5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3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5分。 |
|
本工程咨询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
5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3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5分。 |
||||
对本工程的建议 |
5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3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5分。 |
||||
审计服务措施与承诺 |
5分 |
跟踪审计服务措施与承诺,按好打5分,一般打3分。 |
||||
机构人员及进度、措施 |
5分 |
现场审计机构设置与人员安排、审计工作进度安排、各阶段拟采取的审计措施,按好打5分,较好打3-4分,一般打1-2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25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25分 |
1、满足最低资格审查条件的计基本分16分; 2、拟任项目负责人在满足最低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近5年(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每有1个交通运输工程(建安费不低于人民币2.61亿元)跟踪审计服务业绩加2分,或近5年(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每有1个交通运输工程(建安费不低于人民币2.61亿元)结算审核/编制服务的业绩加1分,最多加6分; 3、拟任项目负责人近5年(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每有1个交通运输工程(建安费不低于人民币2.61亿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图纸文件评审服务业绩加1分,最多加3分。 |
|
2.2.4(3) |
评标价 |
30分 |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E1、E2;其中,E1=0.2,E2=0.1 下浮系数从1%、1.5%、2%、2.5%、3%五值中在开标时随机抽取。 |
|||
2.2.4(4)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0分 |
投标人近10年获得与本次招标项目主体工程专业领域相对应的工程咨询有关的下列奖项;或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主体工程专业领域相对应的工程咨询有关的下列资历,对应按如下类别计分: 1.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学技术奖项的,每项加/分,最多加/分 2.主编或参编过国家标准、行业(指部级)或地方(指省级)标准的,每项加/分,最多加/分 3.获得与工程咨询管理(包括勘察设计、监理等工程咨询工作)有关的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每项加/分,最多加/分。 |
||
注: 1.本项累计加分最高/分,同一工程项目不重复加分,仅按较高分计1次加分。 2.各项加分权重比例为:国家级或省级科学技术奖项为技术能力总分(下同)的60%(省级科学技术奖项加 分比例不得超过技术能力总分的30%);主编或参编过 国家、行业(指部级)或地方(指省级)标准为20%; 与工程咨询管理(包括勘察设计、监理等工程咨询工作) 有关的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为20%。 3.加分项设置不得高于两档。 4.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类别为:/工程。上述工程类别应当与本项目所属工程类别相对应,具体分为:土建工程(路基、桥隧)、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房建工程、机电工程等。 |
||||||
业绩 |
15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8分; 2.增加第1项近5年(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通运输工程(建安费不低于人民币2.61亿元)跟踪审计业绩加2分,增加第2项近5年(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通运输工程(建安费不低于人民币2.61亿元)结算审核/编制服务的业绩加1分,最多加4分; 3.近5年(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通运输工程(建安费不低于人民币2.61亿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图纸文件评审服务业绩加1分,最多加3分。 |
||||
2.2.4(4) |
其他因素 |
履约信誉 |
5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及投标人须知第1.4.4项的规定,得3分 2.其他履约信誉:具有省级及以上建筑行业主管部门或省级以上行业协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资信甲级,得2分,乙级得1分,其他情况不计分。 |
附件3 项目概况
一、项目说明
1.路线起终点、中间控制点
本项目路线起于江华县香草源香草河口与香草源景区公路交叉口,顺接规划S231蓝山县新圩镇至江华县水口镇省道路网工程项目(原X081,桩:K63+500;原S231桩号:K101+467),经庙子口、欧菜坪村、湘江乡、桐冲口村、山门村,终点止于水口镇高滩村水口大桥,与S349(S349桩号:K43+754;原S231桩号:K139+447)以平面交叉相接,路线全长25.057公里。
主要控制点:香草河口、庙子源村、欧菜坪村、湘江乡、桐冲口村、山门村、水口镇高滩村。
2.技术标准
本项目为次要集散公路,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线全长25.057公里,其中KO+000-K7+700、K8+500-K19+100、K20+000-K25+067三个路段(含断链),共23.357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40公里/小时;K7+700-K8+500、K19+100-K20+000两路段,共1.7公里,路线平纵面指标难以满足二级公路技术标准,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30公里/小时。全线路基宽度8.5米,路面宽度7.0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为1/100,小桥涵及路基为1/50。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二、建设条件
1.地形与地貌简况
拟建项目位于江华县湘江乡、水口镇,该区地形以丘陵、低山地貌为主,主要地貌单元为丘陵、低山、丘间冲沟及山间谷地,地形起伏较大。沿线多为农田,山林及居民村落,地面标高约280-800m,相对标高约520m,沿线山体坡度一般较陡,山体多呈浑圆状,出露的地层有强-中风化粉砂岩、花岗岩、砂岩夹板岩、石英砂岩、灰岩等,地表植被较发育,以灌木、竹林、衫树及低矮乔木为主。
2.地质与地震简况
据区域地质资料、工程地质调查及钻孔资料,路线走廊带内分布4条断裂构造,现已稳定,未发现新近活动迹象,场区内区域地质较稳定。路线行经地区第四纪全新世以来,地壳相对较稳定,新构造运动微弱。地表覆盖层为第四系全新统可-硬塑粉质粘土、圆砾及卵石及第四系更新统粉质黏土、碎石等等,基岩主要为泥盆系中-下统粉砂岩,寒武系上-下统砂岩夹板岩、灰岩、石英砂岩,加里东期花岗岩等,岩层稳定。
综上所述,路线区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对照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根据《公路工程抗震规范》(JTG B02-2013)规定,沿线一般构筑物可采用简易设防,桥梁可按《公路桥梁抗震设计规范》(JTG/T 2231–01―2020)规定进行抗震设防。总的来讲,拟建路线区区域地质是稳定的,适宜公路建设。
3.水文与气象简况
江华瑶族自治县属低纬度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具有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冬寒期短,夏无酷暑,无霜期长,湿度大,晨雾多,风速小的气候特点。据江华多年气象资料统计:县年平日照时数1758小时,无霜期308天,年平均气温18℃一18.5℃,一月平均气温7.4℃,七月平均气温26.5℃。极端高温39℃,极端低温-5℃,全年10℃以上的活动积温5539.6℃,年平均相对湿度81%,年降水量1510mm,年蒸发量1270mm,降水量大于蒸发量,且静风率高,平均风速1.4m/s,春季阴雨多。
勘察区内主要河流有涔天河水库东河段、麻江,麻江自北向南注入东河,属于湘江水系。地表径流及河水位受大气降水影响明显,随季节变化。
4.交通、电力、通信及其他条件
本项目为江华县境内的主要集散通道,项目的建设对完善区域路网结构,提高路网服务水平,推进城乡一体化,带动沿线经济发展起着积极作用。
本项目位于江华县境内,区域内道贺高速通车后,大大改善了江华县的外部交通条件。尽管外部交通条件得到了改善,但是区域内公路网布局和等级结构欠合理,目前,境内国省干线公路有G207、S239、S349、S231等干线道路,较江华县周边的县市,区域内国省干线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现有的国省干线比例不高,技术等级水平较低,路况较差;大量交通流向少量干线公路过于集中,造成国省道干线高负荷运行;区域路网地域分布不均衡,西部区域路网较密集,东部区域稀疏,导致公路网运营效率不高。
与本项目相关的主要道路有G55二广高速(永蓝段)、S81道贺高速(湖南段)、国道G207(江华段)、省道S239、省道S349。与本项目的主要关系为:
二广高速全长共2685公里,是纵贯中国南北的大动脉,其中“二广高速(永蓝段)”距离本项目约30km。本项目主要通过项目起点顺接省道S231(蓝山段)经过荆竹瑶族乡、大桥瑶族乡、紫良瑶族乡后在蓝山县所城镇长浦收费站接入G55二广高速。
道贺高速是湖南道州通往广西贺州地区的一条省级高速公路,是湖南、广西两省区在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的基础上,规划建设的一条区域性骨架公路。距离本项目约40km,本项目主要通过项目终点处与省道S239或省道S349沿江华县城方向驶入国道G207后在S81道贺高速江华收费站接入S81道贺高速。
国道G207江华段与本项目距离约30km,本项目主要通过项目终点处平面交叉接入省道S349沿西行驶经过小圩镇后继续沿西行驶在白芒营镇通过平面交叉接入国道G207。
省道S239为与本次招标项目相交公路,交叉口位于项目桩号K25+810处,省道S239路线总体走向沿涔天河水库东侧河岸布线,为四级公路,路基宽度为6.5m,路面宽度为6.0m,水泥砼路面,路面状况整体一般,线形指标较差。
省道S349(江华段)为与本项目终点相交道路,江华段路线起于江华县与广东连州交界处的分水岭,经码市、麻江口、贝江、水口、小圩、连木塘,止于白芒营,与G207线相接。路线全长78.659km,按二级公路设计时速60km/h设计施工,路基宽10m,路面宽度为8.5m,为沥青砼路面,全线设计隧道3座,桥梁共55座,路线约1/3沿涔天河水库南侧河岸布线。目前该道路已于2019年10月建成通车。
详见:设计文件及图纸说明
三、建设要求
1.主要技术指标
本项目路线平、纵面设计按照工可、初设及其批复的标准执行,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的方案执行:全线设计速度为40km/h(局部困难路段限速30km/h),路基宽度8.5m。以达到更好的利用老路路基范围,减少征地拆迁,节约工程造价。采用的技术标准如下:
主要技术指标表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规范值 |
采用的最小值 |
||
1 |
平面 线形 |
极限最小半径 |
m |
60(30) |
60(35)
|
|
一般最小半径 |
m |
100(65) |
100(90) |
|||
不设超高最小半径 |
m |
600(350) |
650(/) |
|||
缓和曲线最小长度 |
m |
35(25) |
35(30) |
|||
2 |
纵 面 线 形 |
最大纵坡 |
% |
7(8) |
6.5(5.9) |
|
极限最小半径 |
凸型 |
m |
450(250) |
/ |
||
凹型 |
m |
450(250) |
/ |
|||
一般最小半径 |
凸型 |
m |
700(400) |
1200(1500) |
||
凹型 |
m |
700(400) |
900(2000) |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由于路线平纵面指标难以满足二级公路设计40km/h技术标准而采取降三级公路30km/h设计指标设计段落有K7+700~K8+500段及K19+100~K20+000段,与初设一致。
2.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路线全长25.057km,征用土地844.233亩,其中新征用地691.553亩。其主要工程量如下表:
主要工程数量表
项目 |
单位 |
工程量 |
|
路线长度 |
km |
25.057 |
|
征用土地 |
总数 |
亩 |
844.233 |
新征用地 |
亩 |
691.553 |
|
拆迁建筑物 |
m² |
4198 |
|
拆迁电力、电讯 |
根 |
409 |
|
路基土石方 |
万m³ |
180.23 |
|
平均每公里土石方 |
万m³ |
7.19 |
|
防护 |
m³ |
81346.12 |
|
排水 |
m³ |
23462.60 |
|
路面 |
m² |
174068 |
|
桥梁 |
m/座 |
1916.98/15 |
|
涵洞 |
道 |
71 |
|
隧道 |
m/座 |
2630/1 |
|
通道 |
道 |
3 |
|
平面交叉 |
处 |
15 |
|
立交 |
处 |
1 |
四、项目总平面图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