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定位:竭诚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企业使命:为项目创造价值,为客户追求卓越,为员工增进福祉
服务宗旨:公正 专业 科学 诚信
1、采购项目名称:某单位公寓楼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2024-VGBQKF-G3001 采购代理编号:HNXZ-2024-CZ-XMZB-0298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标段):
序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人民币) |
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
1 |
某单位公寓楼改造项目 |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
1项 |
¥140937.04 |
¥140937.04 |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并满足以下条件:
1.1要求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供应商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需提供有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2要求供应商提供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投标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投标;
1.3要求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要求供应商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网(https://www.plap.cn/)、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截图。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2.1要求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依法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湖南省外企业依据湘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者按照湘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办理了入湘施工登记证(登记证处于有效期);
2.2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开标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供应商需提供采购人开具的现场踏勘证明。
4、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6、联合体。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请你单位于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16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谈判邀请函中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件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在天博(中国)体育·官方网站(郴州市北湖区郴州大道汇金时代B栋13楼(丽枫酒店楼上))购买谈判文件。
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3、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合要求及超过购买谈判文件时间的,将被拒绝购买谈判文件。
4、投标单位对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报名资料不真实、不合法或不完整的,将不能通过本行审查,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兹定于2024年5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在天博(中国)体育·官方网站(郴州市北湖区郴州大道汇金时代B栋13楼(丽枫酒店楼上))会议室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某单位
(2)联系人:潘助理
(3)电话:18584891587
(4)地址:湖南省郴州市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天博(中国)体育·官方网站
(2)联系人:黎明、李陈坤、陈少林
(3)电 话:18973506667
(4)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附件1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二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